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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酒店、泳池、诊所黑名单: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公布2019年8月份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表

      9月10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公布2019年8月份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表,其中共有134个处罚案件,涉及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等方面内容。涉及的场所包括游泳池、医疗机构等,被处以警告或罚款。

    

     1、游泳池卫生不合标准

在公共场所卫生案件中,游泳池不合格的处罚占了“大头”,30多个游泳池“上榜”,原因包括游泳池水、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游泳池水质检测尿素浓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水质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继续营业等。

     2、酒店未按规定进行保洁

 同时,在处罚案件中,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中,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的,数量同样不少。

    3、多家医美公司未做好消毒

      此外,多家医疗美容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消毒。如珠海艾瑞医疗美容门诊部存在手术室铺毛毯、污物与消毒物品共用通道、紫外线灯管每周未进行清洁消毒等问题。珠海童心医疗美容外科诊所存在消毒室未分区,药房无洗手装置、无紫外线灯,开启使用的棉签、消毒液等无开启日期等问题。

   4、无证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同时,市卫监局还检查出无证行医类案件,如斗门区井岸镇雕龙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在场所内给他人做眼皮埋线手术等。同时,在医疗卫生案件中,检查出医生彭剑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在“陆达美容外科医院”独立从事做双眼皮、埋线抗衰老等外科整形手术。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19 年 8月份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专业类别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珠香卫公罚【2019】7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龙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游泳池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珠海市龙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游泳池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对外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3500元
2 珠香卫公罚【2019】8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粤海酒店游泳场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珠海粤海酒店 国家双随机专项卫生监督抽检游泳场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3 2019-1-182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城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市城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4 珠香卫公罚【2019】11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艾尚尔美容馆(经营者:张琪)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经营活动案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艾尚尔美容馆(经营者:张琪)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经营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2000元
5 珠香卫公罚【2019】39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白领拳会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细菌总数、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白领拳会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细菌总数、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6 珠香卫公罚【2019】43号 公共场所卫生 广东万德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广东万德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7 2019-1-252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游泳池水质的游离性余氯浓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游泳池水质的游离性余氯浓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8 珠香卫公罚【2019】33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域蓝湾物业服务中心游泳场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域蓝湾物业服务中心 游泳池水、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9 珠香卫公罚【2019】9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华发奥特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奥特美康体中心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珠海华发奥特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奥特美康体中心 游泳池水、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10 珠香卫公罚【2019】41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蓝海豚体育培训有限公司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珠海蓝海豚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11 珠香卫公罚【2019】40号 公共场所卫生 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PH值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PH值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12 珠香卫公罚【2019】28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游泳池水监督抽检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游泳池水监督抽检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13 珠香卫公罚【2019】44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水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水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14 珠香卫公罚【2019】34号 公共场所卫生 广州市恒冠体育有限公司游泳场浸脚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广州市恒冠体育有限公司 游泳场浸脚池水质游离性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15 珠香卫公罚【2019】35号 公共场所卫生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桃花源山庄游泳场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桃花源山庄游泳池 游泳场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16 珠香卫公罚【2019】38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柏林体育运动策划管理有限公司(郭忠强)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PH值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柏林体育运动策划管理有限公司(郭忠强) 游泳场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PH值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17 2019-1-254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前山游泳场游泳池水质检测尿素浓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前山游泳场 游泳池水质检测尿素浓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18 2019-1-255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华发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瑞吉酒店游泳池(室内)水质检测尿素浓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珠海华发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瑞吉酒店 游泳池(室内)水质检测尿素浓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19 珠香卫公罚【2019】32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永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铂尔曼酒店分公司泳池水尿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永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铂尔曼酒店分公司 泳池水尿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20 珠香卫公罚【2019】31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朝辉启能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柠溪分公司
游泳池水监督抽检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朝辉启能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柠溪分公司

游泳池水监督抽检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21 珠香卫公罚【2019】29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香洲锦绣阳光俱乐部游泳池水监督抽检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香洲锦绣阳光俱乐部 游泳池水监督抽检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22 珠香卫公罚【2019】42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华发奥特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名华康体中心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珠海华发奥特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名华康体中心 泳池水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23 2019-1-253 公共场所卫生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游泳场水质游离性余氯浓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游泳池水质和浸脚池水质游离性余氯浓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24 珠香卫公罚【2019】12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静静一纤美容美甲店(经营者:刘彩霞)没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美甲经营活动案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静静一纤美容美甲店(经营者:刘彩霞) 没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美甲经营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800元
25 珠香卫公罚【2019】30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香洲悠游畅泳体育培训中心游泳池水监督抽检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香洲悠游畅泳体育培训中心 游泳池水监督抽检结果游离性余氯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26 珠香卫公罚【2019】10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信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珠海市信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游泳场所泳池水的游离性余氯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27 2019-1-176 公共场所卫生 高栏港经济区金福蓬来宾馆未按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高栏港经济区金福蓬来宾馆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28 2019-1-174 公共场所卫生 高栏港经济区馨港宾馆未按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高栏港经济区馨港宾馆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29 2019-1-177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濠天酒店有限公司未按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市濠天酒店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30 珠香卫医罚〔2019〕32号 医疗卫生 珠海仁爱门诊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珠海仁爱门诊部 患者陈有凤的手术知情同意书有缺漏项、无患者姜俊的就诊处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警告,并处20000元罚款
31 2019-1-65 传染病防治 珠海仁爱门诊部未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案 珠海仁爱门诊部 珠海仁爱门诊部未使用防渗漏转运车在院内运送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警告
32 2019-1-63 传染病防治 珠海仁瑞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废物暂存间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珠海仁瑞医疗美容门诊部 珠海仁瑞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废物暂存间未贴专用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33 2019-1-64 传染病防治 珠海同泰门诊部医疗废物暂存间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珠海同泰门诊部 珠海同泰门诊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未设置分类存放标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34 2019-1-66 传染病防治 珠海康馨口腔诊所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珠海康馨口腔诊所 珠海康馨口腔诊所医疗废物暂存间未贴专用警示标识、未做到防盗要求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35 珠香卫医罚〔2019〕34号 医疗卫生 张柳香非医师行医案 张柳香 非医师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罚款40000元
36 2019-1-43 传染病防治 珠海永安门诊部未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案 珠海永安门诊部 医疗废物交接记录不完整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警告
37 2019-1-44 传染病防治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屏卫生站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珠海市香洲区南坪镇南屏卫生站 医疗废物暂存间未设置明显警示标示和防渗漏、防鼠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38 2019-1-45 传染病防治 珠海明爱门诊部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珠海明爱门诊部 医疗废物暂存间未设置明显警示标示,暂存间内放有生活杂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39 2019-1-46 传染病防治 珠海明爱门诊部消毒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珠海明爱门诊部 珠海明爱门诊部手术室空气消毒机无检测维护记录,紫外线灯未做强度检测,消毒供应区内放有医用织物清洗机。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元
40 2019-1-47 传染病防治 珠海广济口岸广场门诊部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珠海广济口岸广场门诊部 医疗废物暂存间未设置明显警示标示和防渗漏、防鼠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41 2019-1-49 传染病防治 珠海王成琴口腔诊所未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案 珠海王成琴口腔诊所 医疗废物交接记录不完整,未进行医疗废物暂存点清洁消毒记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警告
42 2019-1-105 医疗卫生 珠海永安门诊部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药品处方案 珠海永安门诊部 未注册在该门诊部的医师给患者开具药品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000
43 2019-1-107 医疗卫生 董方方未取得药品处方权开具药品处方案 董方方 未注册在该门诊部给患者开具药品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
44 2019-1-109 传染病防治 珠海永煕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管理医用织物案 珠海永煕医疗美容门诊部 医用织物挂在建筑物外部通道,正下方地面堆放有医疗废物桶、生活垃圾桶、拖布、拖把等杂物。手术室污物通道传递窗挂帘发霉。诊室和治疗室未设置洗手液和干手纸。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
45 2019-1-110 传染病防治 珠海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珠海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医疗废物无内部交接登记,对外登记不齐全。手术室锐器盒已装满,未及时收集、运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六)项 警告
46 2019-1-111 传染病防治 珠海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开展消毒工作案 珠海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手术间洗手液、消毒物品已过期,有些消毒物品未写消毒日期和失效日期,已使用的眼药水、消毒液未写开启日期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
47 2019-1-112 医疗卫生 林锐娟未按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林锐娟 处方单上药品种类超过5种,开具7天用量,无临床诊断等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警告
48 2019-1-113 传染病防治 珠海妍龄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开展消毒工作案 珠海妍龄医疗美容门诊部 紫外线消毒登记不完善、每周未对紫外线灯进行清洁消毒,消毒间洁污未分、物品杂乱,手术室的消毒液、棉签、钳子开启后未写开启日期等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
49 2019-1-114 传染病防治 珠海付炳根医疗美容诊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珠海付炳根医疗美容诊所 未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医疗废物交接登记不完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50 2019-1-115 传染病防治 珠海艾瑞医疗美容门诊部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珠海艾瑞医疗美容门诊部 化学性医疗废物桶内装的是感染性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51 2019-1-116 传染病防治 珠海艾瑞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开展消毒工作案 珠海艾瑞医疗美容门诊部 手术室铺毛毯,毛毯晾挂在污物通道上,污物与消毒物品共用通道。紫外线灯管每周未进行清洁消毒。棉签、眼膏无开启日期,消毒物品无失效日期等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
52 2019-1-117 传染病防治 珠海童心医疗美容外科诊所未按规定开展消毒工作案 珠海童心医疗美容外科诊所 消毒室未分区,药房无洗手装置、无紫外线灯,开启使用的棉签、消毒液等无开启日期,手术室无污物通道等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
53 2019-1-118 医疗卫生 林思进未按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林思进 处方未写临床诊断、药品名称未写全、随意修改不合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警告
54 2019-1-5 医疗卫生 陈久胜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陈久胜 201984日在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警告
55 2019-1-9 传染病防治 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管理医疗废物案 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 2019年8月7日检查发现医疗废物贮存地点、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警告
56 2019-1-9 传染病防治 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开展消毒灭菌工作案 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 2019年8月7日检查发现手术室医护人员通道入口清洁区摆放工作人员外出便鞋,压力蒸汽灭菌未按规定进行登记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元
57 2019-1-8 传染病防治 珠海新美汇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管理医疗废物案 珠海新美汇医疗美容门诊部 2019年8月8日检查发现医疗废物贮存地点、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警告
58 2019-1-7 传染病防治 珠海新美汇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开展消毒灭菌工作案 珠海新美汇医疗美容门诊部 2019年8月8日检查发现消毒供应室消毒间内摆放数桶饮用水,压力蒸汽灭菌未按规范进行登记,医用织物管理混乱。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元
59 2019-1-6 医疗卫生 珠海新美汇医疗美容门诊部使用执业地点不是本机构的护士独立开展护理工作案 珠海新美汇医疗美容门诊部 2019年5月8日在患者鞠妍妍的诊疗过程中使用执业地点不是本机构的护士封丽等人独立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 警告
60 2019-1-12 传染病防治 珠海土豆口腔门诊部未按规定开展消毒灭菌工作案 珠海土豆口腔门诊部 2019年8月20日检查发现治疗室内使用的酒精纱布已过期;棉球缸未标注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开瓶使用的过氧化氢、氯化钠注射液、碘伏未标注开瓶日期、失效日期;镊子筒、牙科手机未标注灭菌日期。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元
61 2019-1-11 传染病防治 珠海土豆口腔门诊部未按规定管理医疗废物案 珠海土豆口腔门诊部 2019年8月20日检查发现医疗废物暂存间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规范,未达密封防蚊蝇蟑螂要求,门未上锁。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待回收医疗废物包装袋未达到密封要求,未设置标签标注医疗废物场所单位、产生日期、类别等内容。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62 2019-1-13 传染病防治 珠海莱茵门诊部未按规定开展消毒灭菌工作案 珠海莱茵门诊部 2019年8月21日检查发现医用织物洗衣房设置在后门简易搭棚内,环境脏乱,墙面、地面凹凸不平,不利于清洁,未见防蝇、防鼠设施。物品摆放混乱,洁污未分区,流程交叉。浸泡、洗涤设施不符合要求。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元
63 2019-1-14 传染病防治 珠海新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管理医疗废物案 珠海新颜医疗美容门诊部 2019年8月22日检查发现医疗废物暂存点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规范,暂存点内顶棚开放,未达到防蚊蝇要求。医疗废物暂存点内待转运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未达密封要求,未粘贴标签标注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型等内容。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64 2019-1-15 传染病防治 珠海新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开展消毒灭菌工作案 珠海新颜医疗美容门诊部 2019年8月22日检查发现4.治疗室未设置非接触式洗手装置。无菌储物方盘未标注消毒灭菌日期。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元
65 珠香卫公罚[2019]104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夏湾魅力增值美容院无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珠海市夏湾魅力增值美容院 无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4000
66 珠香卫公罚[2019]103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吉莲威沙龙美容美发店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顾客用品未按照规定保洁案。 珠海市吉莲威沙龙美容美发店 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顾客用品未按照规定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500
67 2019-1-275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美造型理发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市美造型理发店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68 2019-1-290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夏夏美容美甲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夏夏美容美甲店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69 2019-1-289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拱北花菲美容院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市拱北花菲美容院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70 2019-1-291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金都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案。 珠海市金都酒店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71 2019-1-293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鑫嘉丽美容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鑫嘉丽美容店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72 2019-1-84 传染病防治 珠海明德医院损伤性医疗废物未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案 珠海明德医院 院内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医疗废物桶,一楼配药室医疗废物桶内混入锐器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73 2019-1-85 传染病防治 珠海明德医院医用织物清洗消毒人员未进行培训及存放不符合卫生和管理要求案 珠海明德医院 院内医用织物清洗消毒、存放不符合白天跟他管理要求;不能提供机构工作人员消毒培训记录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元
74 2019-1-86 医疗卫生 彭剑医生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独立开展医疗外科整形手术案 珠海陆达美容外科医院 医生彭剑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在陆达美容外科医院独立从事做双眼皮、埋线抗衰老等外科整形手术案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
75 珠金卫公罚
〔2019〕4号
公共场所卫生 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76 珠金卫公罚
〔2019〕2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天志发展置业有限公司金湾高尔夫分公司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珠海天志发展置业有限公司金湾高尔夫分公司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
77 珠金卫公罚
〔2019〕13号
公共场所卫生 金湾区118游泳池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金湾区118游泳池 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78 珠金卫公罚[2019]6号 公共场所卫生 金湾区活力运动中心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金湾区活力运动中心 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79 珠金卫公罚[2019]7号 公共场所卫生 金湾区活力运动中心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珠海市金湾区熊昱游泳培训中心 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80 珠金卫公罚[2019]8号 公共场所卫生 金湾区活力运动中心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金湾区飞鲨游泳馆有限公司 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81 珠金卫公罚[2019]9号 公共场所卫生 金湾区活力运动中心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82 珠金卫公罚[2019]11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世界海滨花园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珠海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湾区金海大道新世界海滨花园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83 珠金卫公罚[2019]12号 公共场所卫生 珠海祥祺明月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珠海祥祺明月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金湾区金湾路1号66栋门楼A区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84 珠斗卫医罚[2019]13号 无证行医 斗门区井岸镇雕龙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斗门区井岸镇雕龙美容店 2019年5月14日,接市卫健局转来群众投诉,市民到斗门区井岸镇文明路46号西埔步行街雕龙纹身店做了双眼皮手术后眼睛发肿。接投诉后,珠海市卫健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执法人员于5月14日下午前往投诉人所诉场所进行现场依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位于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文明路三巷47号底层铺位第五间,场所外挂有“雕龙纹身”招牌;现场发现梁仕艮正给一顾客纹身,现场房间柜子里发现有纹身针一批,碘伏皮肤消毒液1瓶,生理盐水1瓶,未发现医疗器械、医疗废物,未发现处方、收据。该场所持有《营业执照》,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梁仕艮未能出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经依法询问,梁仕艮承认其本人在该场所内给他人做了眼皮埋线手术。斗门区井岸镇雕龙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罚款2000元
85 珠斗卫医罚[2019]12号 无证行医 梁仕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案 梁仕艮 2019年5月14日,接市卫健局转来群众投诉,市民到斗门区井岸镇文明路46号西埔步行街雕龙纹身店做了双眼皮手术后眼睛发肿。接投诉后,珠海市卫健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执法人员于5月14日下午前往投诉人所诉场所进行现场依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位于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文明路三巷47号底层铺位第五间,场所外挂有“雕龙纹身”招牌;现场发现梁仕艮正给一顾客纹身,现场房间柜子里发现有纹身针一批,碘伏皮肤消毒液1瓶,生理盐水1瓶,未发现医疗器械、医疗废物,未发现处方、收据。该场所持有《营业执照》,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梁仕艮未能出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经依法询问,梁仕艮承认其本人在该场所内给他人做了眼皮埋线手术。梁仕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的规定 罚款40000元
86 珠斗卫公罚[2019]1号 公共卫生 詹思雯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詹思雯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刁国文、陈柏坚于2019年5月5日对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民路74-88号时代商城二楼A区1号的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艾米尔美容工作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美容室工作室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生活美容店服务,直接为顾额服务的人员詹思雯、唐微微没有有效健康证明。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侧》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1500元
87
珠斗卫公罚[2019]3号 
公共卫生 王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王非 2019年7月5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斗门区 井岸镇西埔村大三角B区9号西埔领寓三至六楼的西埔领寓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业人员周华玲、熊佳、黄梅、余业翠等从事住宿场所服务;住宿店内未设置相应的布草和洗间。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侧》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罚款2500元
88 珠斗卫公罚[2019]2号 公共卫生 李悦平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足浴服务案 李悦平 2019年6月20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行政执法人员接群众投诉后到位于斗门区城南白藤二路雅景名园2栋86号铺的珠海市斗门区白藤照海保健按摩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公共场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足浴服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侧》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4000元
89
珠斗卫公罚[2019]8号 
公共卫生 匡爱华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匡爱华 接群众投诉,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行政执法人员陈柏坚、张久荣、孟敏于2019年7月22日对位于斗门区白蕉镇白蕉南路22号的时代倾城室外游泳池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泳池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泳池员工李鸿明、匡志坚、谭超未办理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泳池水面发现树叶杂草漂浮物和昆虫。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珠海市卫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暂行)》序号61号、63号、73号的规定 警告,罚款1500元
90 珠斗卫公罚[2019]5号 公共卫生 珠海市健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池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继续营业案 郑宏杰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下达工作任务,对珠海市健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池进行抽样送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游泳池水质细菌总数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继续营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
91 珠斗卫公罚[2019]7号 公共卫生 斗门区井岸镇园林游乐场游泳池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继续营业案 容平欢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下达工作任务,对斗门区井岸镇园林游乐场游泳池进行抽样送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游泳池水质尿素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
92 珠斗卫公罚[2019]10号 公共卫生 斗门区斗门镇富华旅馆顾客用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继续营业案 徐明雄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下达工作任务,对斗门区斗门镇富华旅馆进行抽样送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水杯细菌总数不符合《旅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的要求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
93
珠斗卫公罚[2019]9号 
公共卫生 斗门区井岸镇捌捌捌商务酒店顾客用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继续营业案 欧阳艳红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下达工作任务,对斗门区井岸镇捌捌捌商务酒店顾客用品进行抽样送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水杯细菌总数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
94 珠斗卫公罚[2019]11号 公共卫生 珠海市新青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顾客用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继续营业案。 黄朝彬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下达工作任务,对珠海市新青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顾客用品进行抽样送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水杯细菌总数不符合《旅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的要求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
95
珠斗卫公罚[2019]12号 
公共卫生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美婴岛母婴用品店游泳池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继续营业案 
黄雄英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下达工作任务,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美婴岛母婴用品店游泳池进行抽样送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游泳池水质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
96 珠斗卫公罚[2019]6号 公共卫生 斗门区井岸人民游泳池游泳池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继续营业案 黄伟杰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下达工作任务,对斗门区井岸人民游泳池游泳池进行抽样送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游泳池水质PH值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97 2019/3/3 公共卫生 斗门区井岸金丽苑足浴保健休闲中心未按规定保洁顾客用品案 李志超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卫生监督员陈均益、张久荣对斗门区井岸镇金丽苑浴保健休闲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中心未对毛巾等顾客用品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侧》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98 珠斗卫公罚[2019]4号 公共卫生 斗门区斗门镇金碧游乐场游泳池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继续营业案 赵健良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下达工作任务,对斗门区斗门镇金碧施乐场游泳池进行抽样送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游泳池水质细菌总数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侧》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99 珠斗卫公罚[2019]13号 公共卫生 上海中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继续营业案 孙万建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三支队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下达工作任务,对斗门区上海市中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游泳池进行抽样送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游泳池水质细菌总数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7)的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侧》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
100 2019-4-3 公共卫生 珠海市唐家浪淘莎理发店用品用具未按要求保洁案 珠海市唐家浪淘莎理发店 用品用具未按要求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01 2019-4-2 公共卫生 珠海市高新区魅力时尚理发店用品用具未按要求保洁案 珠海市高新区魅力时尚理发店 用品用具未按要求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02 珠新卫公罚[2019]12号 公共卫生 珠海市宏智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市宏智酒店有限公司 违反公共用品用具有关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1000,责令改正
103 2019-4-31 公共卫生 珠海聚龙城娱乐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案 珠海聚龙城娱乐有限公司 违反公共用品用具有关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04 2019-4-26 公共卫生 珠海市宏智酒店有限公司的顾客用品用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珠海市宏智酒店有限公司 违反公共用品用具有关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警告
105 2019-4-29 公共卫生 珠海锦枫龙腾湾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锦枫龙腾湾酒店有限公司 违反公共用品用具有关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1000
106 2019-4-25 公共卫生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游泳池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警告
107 2019-4-28 医疗卫生 珠海张睿口腔诊所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的行为案 珠海张睿口腔诊所 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的行为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108 2019-4-27 医疗卫生 珠海唐素敏口腔诊所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的行为案 珠海唐素敏口腔诊所 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的行为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109 2019-4-5 医疗卫生 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峰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暂存间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峰社区卫生服务站 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的行为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四十六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110 2019-4-4 医疗卫生 珠海市唐家湾镇淇澳社区卫生服务站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案 珠海市唐家湾镇淇澳社区卫生服务站 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的行为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111 珠万卫水罚【2019】04号 生活饮用水 珠海市担杆镇外伶仃天祥兴自来水营业部(经营者:高天带)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案 珠海市担杆镇外伶仃天祥兴自来水营业部(经营者:高天带) 2019年6月20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五支队卫生监督员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珠海市担杆镇外伶仃天祥兴自来水营业部(经营者:高天带)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明的员工吴金添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珠海市卫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暂行)》[珠卫(2012)357号]序号75的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0元罚款。
112 2019-5-12 公共场所 珠海市香洲二十一天理发店(罗显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案 珠海市香洲二十一天理发店(罗显林) 2019年8月21日监督检查发现珠海市香洲二十一天理发店(罗显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堆放在柜台阁内。没有按要求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8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13 2019-5-20 公共场所 珠海市香洲名门闺秀美容理发店(冯泽江)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案 珠海市香洲名门闺秀美容理发店(冯泽江) 2019年8月26日监督检查发现珠海市香洲名门闺秀美容理发店(冯泽江)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堆放在放有员工个人物资柜台阁内。没有按要求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8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14 2019-5-42 公共场所 珠海福格游艇酒店有限公司未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进行保洁案 珠海福格游艇酒店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监督检查发现珠海福格游艇酒店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等用品裸露存放。没有按要求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8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15 2019-5-43 公共场所 高栏港区平沙镇清馨阁宾馆未落实顾客用品清洗、消毒案 高栏港区平沙镇清馨阁宾馆 2019年8月5日监督检查发现高栏港区平沙镇清馨阁宾馆未落实顾客用品清洗、消毒。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8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16 2019-1-295 公共场所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远景保健按摩中心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远景保健按摩中心 2019年7月29日监督检查发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远景保健按摩中心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等用品裸露存放。没有按要求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8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17 2019-1-277 公共场所 珠海南屏粤海都商务宾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南屏粤海都商务宾馆 2019年8月5日监督检查发现珠海南屏粤海都商务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等用品裸露存放。没有按要求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8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18 2019/5/22 公共场所 珠海市香洲区益心阁保健足浴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案 珠海市香洲区益心阁保健足浴店 2019年8月21日监督检查发现珠海市香洲区益心阁保健足浴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等用品裸露存放。没有按要求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8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19 2019/5/21 公共场所 珠海吉凡喜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案 珠海吉凡喜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监督检查发现珠海吉凡喜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等用品裸露存放。没有按要求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8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20 珠万卫公罚【2019】2号 公共场所 珠海市香洲欣益堂美容保健中心(张泽)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珠海市香洲欣益堂美容保健中心(张泽) 2019年7月30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的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检,发现珠海市香洲欣益堂美容保健中心(张泽)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8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000元罚款。
121 珠万卫公罚【2019】3号 公共场所 珠海市香洲区韩风潮牌理发店(罗艳明)员工未办理有效健康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珠海市香洲区韩风潮牌理发店(罗艳明) 2019年7月30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的执法人员进行“双随机”抽检,发现珠海市香洲区韩风潮牌理发店(罗艳明)员工未办理有效健康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122 2019-6-070 公共场所 珠海市金湾区飞剪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市金湾区飞剪理发店 2019年8月8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珠海市金湾区飞剪理发店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23 2019-6-067 公共场所 高栏港经济区千鹰剪艺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高栏港经济区千鹰剪艺理发店 2019年8月8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高栏港经济区千鹰剪艺理发店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24 2019-6-063 公共场所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尚美业美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尚美业美发店 2019年8月8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尚美业美发店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25 2019-6-087 公共场所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养发馆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养发馆 2019年8月16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养发馆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26 2019-6-074 公共场所 大众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大众理发店 2019年8月13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大众理发店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27 2019-6-084 公共场所 高栏港区平沙镇应雅女人坊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高栏港区平沙镇应雅女人坊 2019年8月16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高栏港区平沙镇应雅女人坊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28 2019-6-076 公共场所 珠海港南水美波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港南水美波理发店 2019年8月13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珠海港南水美波理发店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29 2019-6-041 公共场所 高栏港区平沙镇雅莎美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高栏港区平沙镇雅莎美发店 2019年8月6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高栏港区平沙镇雅莎美发店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30 2019-6-056 公共场所 高栏港区平沙镇名都港式美发城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高栏港区平沙镇名都港式美发城 2019年8月6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高栏港区平沙镇名都港式美发城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31 2019-6-057 公共场所 高栏港区平沙镇为她美造型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高栏港区平沙镇为她美造型店 2019年8月6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高栏港区平沙镇为她美造型店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32 2019-6-058 公共场所 珠海市平沙豪健足部保健按摩中心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市平沙豪健足部保健按摩中心 2019年8月6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珠海市平沙豪健足部保健按摩中心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33 2019-6-042 公共场所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人人爱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人人爱理发店 2019年8月6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监督员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人人爱理发店行日常监督发现,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34 珠港卫职罚〔2019〕1号 职业卫生 珠海市树研精密塑胶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案 珠海市树研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2019年5月7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六支队接到原珠海市树研精密塑胶有限公司员工谢渡泰投诉反映:“珠海市树研精密塑胶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安排车间主管人员谢渡泰、周文中、张久明、易荣英、晏卫兵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我支队卫生监督员经过调查核实,珠海市树研精密塑胶有限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未按规定组织谢渡泰、周文中、张久明、晏卫兵等四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2017年9月25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未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易荣英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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